展覽結構剖析(圖1)

從結構上分,展覽分四大要素:觀眾、展商、安排者和服務商
 
       觀眾:展覽的中心是為了觀眾服務的,觀眾是博覽會的根,如果沒有觀眾,便不可能存在有展商,也就不可能有安排者或服務商,觀眾是展覽的起點和結尾,因為展覽活動之終究目的是為了滿意觀眾的購買和選擇的需要,博覽會的全部開支都終究落實到觀眾身上(我們已經計算過,每個觀眾為博覽會承當了約1000-3000元)。展覽效果的好壞也要由觀眾最后決議。   
      展覽業對觀眾的稱謂很多,觀眾、專業觀眾、客商、買家、貿易商、觀賞商等等,不同的表達代表了博覽會的不同訴求。
      參展商:參展廠商亦稱參展客戶,是博覽會的直接贏利來源,由于有博覽會觀眾的存在,參展商逐利而來。并為潛在的訂單而助人為樂。查看參展手冊或招展闡明之類的資料就能清楚了解這一點。優異的資料總能精確的勾勒出博覽會的潛在觀眾多么的巨大;他們對觀賞博覽會的需求是多么的激烈;還有便是博覽會為招引這些觀眾的到來做了或預備做哪些行之有效的作業。
      安排者:以主辦、籌辦、協辦、承辦等多種方法運營展覽事務,并因而取得盈余手段的單位屬于展覽運營部分。目前我國的展覽安排者有專營、兼營和署理三種方式。在老練的展覽體系中,展覽安排者這個要素是指專營展覽事務的安排和部分,即展覽公司和行業協會。由于商業社會中存在展商和觀眾的交流需求,博覽會的主辦商經過供給展示環境來滿意需求,然后取得贏利。
      服務商:安排者在安排博覽會,為參展商和觀眾供給服務的時分,遇到了大量的服務作業,其間最中心的是展覽場地的供給(有人把展覽中心作為一方來存在,筆者以為從可替代性來說,展覽中心作為服務商來存在更適宜一些)。在中國的格局下,安排者沒有能力供給這些服務內容,所以安排者以經濟合同為樞紐,召集各行各業的服務商,協同作業來完結博覽會的安排服務作業。
      總之,現代展覽是由若干彼此聯絡的要素有安排成的一個體系,從展覽體系結構的剖析可以看出,體系內各要素的彼此作用方法是由它的各自的功能、作用、目標和它們在體系中的方位決議的。從社會生產的觀念看,觀眾在體系中處于起點和結尾的方位,各要素作用的方向都朝著觀眾運動,各要素之間終究服務目標便是觀眾,參展商是展覽體系得以維持和生存的基礎動力。安排者是其間的中心樞紐,他們經過敏銳的眼光發現市場需求,聯合服務商為參展商和觀眾供給整合服務。伴隨著巨額贏利的,是高居不下的項目失敗率。